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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工程造价审计服务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6FXCZ3333
原公告日期:2016年11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高新区工程造价审计服务定点单位 答疑公告 “新站高新区工程造价审计服务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16FXCZ3333)答疑公告如下: 1、请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中“业绩”中所要求的业绩可否是正在履约的跟踪审计项目业绩? 答:不可以。 2、请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中“为本项目专设项目组的专业技术力量”中要求的专业工程师是否需要造价员或造价师资格? 答:配备的专业工程师中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须不少于3人。 3、请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中“为本项目专设项目组的专业技术力量”中,专业工程师若无注册造价师资格且职称证书注册单位非投标供应商单位,但投标供应商单位可以提供近3个月内为专业工程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可否认可专业工程师的职称证书? 答:可以。 4、请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中“为本项目专设项目组的专业技术力量”中,社保缴纳所在地是指分支机构所在地还是总公司所在地? 答:该项所配备的工程师都必须为在合肥市缴纳社保的投标供应商人员。 5、请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中“人员培训”中要求提供培训证书复印件(或审计机关提供的培训证明),若审计机关未提供证书,可否提供审计机关培训的证明?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请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序号30“备注一”中“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是指查询总公司(我公司在合肥属于分公司)? 答:不良信用记录查询对象为投标供应商。 7、请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序号30“备注一”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是否需要提供截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请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中“为本项目专设项目组的专业技术力量”中,专业工程师可否为退休人员? 答:不可以。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73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0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