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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蜀山区食品安全民生工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6FSCZ3949

原公告日期:2016年11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食品安全民生工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项目答疑及变更公告

“蜀山区食品安全民生工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6FSCZ3949)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1、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原为“2016121317时”现变更为“2016121517时”。

2、本项目答疑截止时间原为“2016121417时”,现变更为“2016121617时”。

3、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北京时间201612229:30”现变更为“北京时间201612279:30”。

4、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中心313号开标室”。

5、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资格”中增加“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要求。

6、本项目评分细则“实际操作比较”项要求原为“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省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验证证明,总检出率高于95%20分,检出率每降低1%,扣4分,扣完为止”,现修改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供应商具有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件,评审委员会根据附件所列检测范围是否包含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检测项目一览表》及《区农贸市场检测项目一览表》所有检测项目的得20分,缺少1项检测项目的扣4分。注:如缺少检测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服务前取得所缺少检测项目的人员上岗资格。未承诺的,本项不得分”。

7、删除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提供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的得2分,不能提供者得0分。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得2分,不能提供者得0分。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有CMAF《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得4分。有CMC《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资质证书得4分不能提供者不得分”的要求。更改为 1、在快检技术(试剂)研发方面,曾参与制定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该标准已向社会公布),得3分;没有参与制定国家/地方标准的,得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有自主专利技术成果,且该成果有省级以上管理部门的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齐全的得5分。不提供或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专利成果证明材料及检测报告复印件)”。

    8、本项目评分细则“派出人员技术服务能力”项要求原为“投标供应商须在采购方已经建好的15个食品快检室(点),每个点须配备2名以上专职检验员,共需配备30人,分别驻点开展检测工作由检测点考勤,并且应全天候配合采购方的其他工作。配备的30专职人员,应全部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食品或化学、生物相关专业,能熟练使用快检仪器和熟悉快检流程,年龄自开标之日不超过30岁(周岁)。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供30人具有食品或化学、生物学历专业证书及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材料不全的,本项不得分。”,现修改为“1、投标供应商须在采购方已经建好的15个食品快检室(点),每个点须配备2名以上专职检验员,共需配备30人,分别驻点开展检测工作由检测点考勤,并且应全天候配合采购方的其他工作。配备的30专职人员,专职人员应全部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及食品或化学、生物相关专业毕业,能熟练使用快检仪器和熟悉快检流程,年龄自开标之日不超过30岁(周岁)。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供30人具有食品或化学、生物学历专业证书及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齐全的得1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本项不得分。2、在满足第1条要求的前提下,每多配备5人专职人员,专职人员应全部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及食品或化学、生物相关专业毕业,能熟练使用快检仪器和熟悉快检流程,年龄自开标之日不超过30岁(周岁)。投标文件须提供人员的食品或化学、生物学历专业证书及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齐全的得2分,本项满分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9、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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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