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殡葬馆尾气处理验收监测
原项目编号:2016FFCZ4097
原公告日期:2016年12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殡葬馆尾气处理验收监测项目变更公告 “合肥市殡葬馆尾气处理验收监测”项目(项目编号:2016FFCZ4097)变更公告如下: 原招标公告“二、投标供应商资格”现变更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认证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传真:0551-66223674、66223684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14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