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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统一政务机房维保服务外包
原项目编号:2016FFCZ3934
原公告日期:2016年12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统一政务机房维保服务外包答疑公告 “合肥市统一政务机房维保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2016FFCZ3934)答疑公告如下: 问:招标文件评分指标中企业业绩要求为:“1、近三年内,投标人承担过市级电子政务网络运营的,每个得3分;承担过县级电子政务运营的,每个得2分,可累计得分,累计不超过10分。2、具有电子政务机房外包经验的得5分。” 建议取消或修改以上业绩要求,具体为:近三年内,投标人承担过市级单位网络运营的,每个得3分;承担过县级单位网络运营,每个得2分,可累计得分,累计不超过10分。 答:本项目服务外包工作主要是机房基础设施运维、电子政务网络运维、机房管理,电子政务网络运维、机房管理是本项目重要的内容之一,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政务网络运营、机房管理水平对本项目实施非常重要。其次,市级电子政务网络在网络接入规模、复杂程度、范围和重要性等方面与市级单位网络相差很大,且本项目机房就是运行在市级电子政务网络之上,因此,采购人对以上建议不予全部采纳,仅对评分细则做局部调整。调整后的评分细则以下表为准:
评价指标分项 分值 评分细则 企业业绩 0-12分 1、近三年内,投标人承担过市级电子政务网络运营的,每个得2分;承担过县级电子政务网运营的,每个得1分,可累计得分,累计不超过7分。 2、具有电子政务机房外包经验的得5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如果合同内容无法体现项目等级,还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服务方案 0-13分 服务年限、项目进度、服务效率优于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得5分。仅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的现场技术支持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及响应处理机制的合理性。优秀的得4-5分、良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无此内容的不得分。 投标人设有24小时客户服务呼叫中心的,得3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保障 0-10分 投标人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所承诺的责任、售后服务内容,优秀的得4-5分、良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无此内容的不得分。 为保证本地化售后服务保障的便捷性,投标人为本地注册公司或在合肥市内设有分公司(办事处)的,得5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其余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传真:0551- 66223674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16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