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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排管办2017年移动泵车应急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6FFCZ4248
原公告日期:2016年12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排管办2017年移动泵车应急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排管办2017年移动泵车应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6FFCZ4248)答疑公告如下: 1、合同期限里面提到的服务时间中:驾驶员服务时间6个月、操作工服务时间5个月,其中并未标明 项目负责人 服务时间。请问项目负责人,服务时间是多久? 答:项目负责人服务时间为6个月。 2、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一、人员配备“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制定格式,提供配备人员名单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请问,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哪些人员,驾驶员,是否要提供驾驶证,项目负责人是否要提供证书? 答:删除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十一、人员配备”项要求。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748 传真:0551- 66223684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28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