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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社事局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6FXCZ4013
原公告日期:2016年12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高新区社事局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新站高新区社事局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6FXCZ4013)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表”中:资信分“荣誉状况”评分标准要求:“近五年内投标供应商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或主管部门(民政部门、老龄部门)颁发的有关养老服务类荣誉证件得5分,满分5分”,请问此项评分要求是否可以增加“区县级民政、老龄部门”颁发的荣誉奖项进行加分?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表”中:资信分“服务团队管理人员”评分标准要求:“2、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2分):须具有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证书,具有1人及以上的得2分”,请问此项评分要求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表”中:资信分“服务团队管理人员”评分标准要求:“5、医护人员(10分):不少于10人,其中,医生不少于2人,护士不少于6人,按摩师不少于2人,具有医护相关资格证书。符合条件的得10分,不足规定数量的,每少1人扣1分,最低得0分”,请问此项评分要求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此项要求以采购人辖区老人的实际需求为基础,故不予调整;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表”中:资信分“服务团队其余人员”评分标准要求:“评委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团队中除上述服务团队管理人员外的其余人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80人)的持证比例进行打分。人数少于180人的此项得0分。90%≤持证比例,得15分;70%≤持证比例<90%,得9分;40%≤持证比例<70%,得3分;40%≤持证比例,得0分。备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配备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2、资格证书为养老护理员初、中、高级证书;3、证书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请问此项评分要求是否可以修改?评标标准中“服务团队总数不低于180人”的人数要求标准是什么?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此项要求以采购人辖区老人的实际需求为基础,故不予调整; 5、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73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