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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排管办2017年排水设施养护巡查应急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6FFCZ4250

原公告日期:2016年12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排管办2017年排水设施养护巡查应急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排管办2017年排水设施养护巡查应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6FFCZ4250)答疑公告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条“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项的描述,是否可以理解如下:1)在开标时已经上传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还要到现场提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纸质投标文件 2 份,密封提交?2)如不去开标现场提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纸质投标文件 2 份;只上传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按废标处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第37页评分标准业绩项中要求“须提供业绩完整的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由于合同页数太多,请问是否可以只附合同的主要部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第35页,“主要设备配置”,要求投标供应商配备高压冲洗车、污泥车、巡查车辆、维修车辆,请问投标供应商控股子公司购置的相应车辆能否视为母公司拥有并作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车辆配置?

答:可以。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母子公司控股关系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4、招标文件第37页,“业绩要求”,请问投标的控股子公司业绩能否作为母公司的业绩参与此次投标?

答:可以。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母子公司控股关系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748

传真:0551- 6622368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13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养护巡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