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蜀山区居家养老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6FSCZ3781

原公告日期:2016年12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居家养老服务答疑公告

“蜀山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6FSCZ3781)答疑公告如下:

1、请问投标供应商曾以联合体投标形式中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请问该项目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的要求?

答: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投标形式中标的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各方与业主单位签订的有效合同扫描件,且合同中须体现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企业实力”中“投标供应商拥有居家养老服务类软硬件方面自主知识著作版权证书的,每提供1份证书得1分,最高得7分”的要求?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社会慈善贡献”的评分标准要求?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承担风险能力”中要求“因本项目服务总额高,服务对象人群高龄体弱,需要投标供应商具备较高的承担风险的能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供应商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银行资信、其它资质资信等方面的材料证明对其承担风险的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承担风险能力在300万元(含)以下的为一般,300万元以上的为较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综合评分”,请问:投标供应商提供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银行资信、其他资质资信等方面的材料证明,是否每一项证明材料都需要提供?

答: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其中任一项或多项证明材料。

5、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承担风险能力”的评分标准要求?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核心团队”中“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和“医师”的评分标准要求?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7、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企业业绩”的评分标准要求?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8、是否增加对投标供应商的本地化要求?

答:招标文件已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以下条件之一:1)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2)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合作伙伴;3)在本地注册成立的;4)承诺中标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

9、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企业实力”中要求“和二甲(不含二甲)以上医疗机构之间有合作协议的得6分,没有不得分”,现变更为“和二甲(含)以上医疗机构之间有合作协议的得6分,没有不得分”。

10、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1910:30,现延期至:201711909:30

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5号开标室。

1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73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14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