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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公安厅机关食堂委托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6FACZ4443
原公告日期:2016年12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公安厅机关食堂委托服务答疑变更公告 “安徽省公安厅机关食堂委托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6FACZ4443)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获奖情况”评分标准第1条“近三年内荣获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团餐优秀品牌表彰的,得2分”的,请问提供同等或优于“团餐优秀品牌”的是否可以? 答:可以; 二、变更公告: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评分标准第4条原为“具有餐厅服务员证且具有星级酒店服务经验的得1分,每配备1位得1分,最高得4分”; 现变更为“具有餐厅服务员证且具有餐饮行业服务经验的得1分,每配备1位得1分,最高得4分”; 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 6622373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1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