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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城杨公路、长寿路及长合路沿街楼宇亮化维护
原项目编号:2017FCFZ0155
原公告日期:2017年02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城杨公路、长寿路及长合路沿街楼宇亮化维护项目答疑文件 项目编号:2017FCFZ0155 各投标人: 问1:招标文件未包含清单控制价和图纸以及灯具详细参数,但商务标格式要求投标分项报价表,请问商务标投标分项报价表是以该项目作为一项直接报总价,还是如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每款灯单独列项报价?如需单独列项报价需贵单位及时给予招标控制价清单以及灯具详细技术参数和图纸。 答:报总价。 问2:第四章评标办法的技术标评分标准的第四条指标要求投标人提供内部管控制度建设等证明材料,请问“内部管控制度建设等证明材料”具体指什么? 答:见招标文件第47页投标文件格式第十一条。 问3:第七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的第八项为“所投产品的技术资料、检测报告等”,但招标文件和采购需求中没有要求提供该项,请问是否取消此内容? 答:按实际情况填写,如没有,可不填。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551-62720129,传真:0551-66396137。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2月28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