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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阳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职工以外伤害保险
原项目编号:2017LYFJ0015
原公告日期:2017年02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阳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项目编号:2017LYFJ0015)答疑 问:(1)招标文件中:“四、谈判保证金办理方式,1、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应在谈判开始之前,提交规定金额的谈判保证金作为谈判的一部分。” 我司是统一法人企业,实行分级授权经营管理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内部实行“收支两条线”,市级分公司只保留收入账户,收入账户资金只允许单向向上级公司划拨,不允许其它项目支出,市级分公司相关支付由省级分公司统一划转。因此我司本次投标保证金缴纳人为省级公司,投标人为市级公司,省级分公司会出具保证金承诺函,并承诺承担投标单位市级分公司本次投标庐阳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职工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是否算作有效投标? 答:可以,投标文件须附省级公司出具的保证金承诺函。 问:(2)“庐阳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职工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历史赔付情况如何?烦请告知以便报价。 答:往年赔付都是根据实际出险情况进行赔付的,每年情况都不一样。 问:(3)招标文件中:“一、谈判邀请(谈判公告),(二)投标人资格,2、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含意外伤害险、意外工伤保险);” 我司经营业务许可证上列明的业务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保证保险等人民币或外币保险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再保险业务;各类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及其再保险的服务与咨询业务;代理保险机构办理有关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或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其中没有意外工伤保险,这样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答:原业务范围“意外工伤保险”内容取消。本次意外工伤保险,特别为我单位超龄人员进行参保,赔偿标准参照适龄人员工伤保险标准进行赔付。 问:(4)招标文件中:“六、投标人须知,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谈判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本次谈判全部内容及服务期的成本、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只有总价而没有分项报价的投标文件无效。报价应当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因招标文件中“附件四:项目报价书”没有体现分项报价格式。请问分项报价是否有具体的分项要求以及格式要求?烦请告知。 答:按照项目预算人员及价格进行分项报价,格式可自拟但须表明清楚人员分类及价格。 问:(5)招标文件中:“附件一:采购内容及要求,本次招标人身意外伤害项目的保险费按本需求指定保额执行,赔付保险金额标准如下;4.意外伤害住院定额补贴: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保险公司承担被保险人每天50元住院补贴。” 意外伤害住院定额补贴是否有最长天数的限制? 答:实际按照医院医嘱天数进行定额补贴。 问:(6)招标文件中:“附件一:采购内容及要求,本次招标人身意外伤害项目的保险费按本需求指定保额执行,赔付保险金额标准如下;5、所有超龄人员如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按照工伤标准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保险公司将参照工伤伤残等级同等待遇理赔。” “保险公司将参照工伤伤残等级同等待遇理赔”是否要求理赔时按照工伤保险责任范围和标准赔付?招标文件中工伤标准是否只适用于超龄人员? 答:本次超龄人员意外工伤保险主要是针对超龄人员进行的,所以超龄人员如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按照工伤标准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保险公司将参照工伤伤残等级同等待遇理赔。招标文书中的工伤标准适用与超龄人员。 另外超龄人员构成为男:60岁以上,女:50岁以上,因我单位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增减频繁,具体人数按照中标后实际人数进行核算。 合肥市庐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3月2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