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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久留米友好美术馆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7FFCJ0553
原公告日期:2017年03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久留米友好美术馆物业管理答疑公告 “合肥久留米友好美术馆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FFCJ0553)答疑公告如下: 问:评分细则中业绩的打分要求一个业绩只能得2分,这个项目预算较小本身利润微薄,能否简化此项打分要求? 答:评分细则中的业绩内容修改为: “1、近3年内具有单项合同服务年限不少于12个月的美术馆(包含艺术馆或博物馆)物业管理业绩的,每个业绩合同得6分,本条满分6分。 2、近3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的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物业管理业绩的,每个业绩合同得6分,本条满分6分。 注:本项满分12分,同一业绩合同不重复计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6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