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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2017-2018年畅通工程招标代理扩充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7LJFZ0212
原公告日期:2017年02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2017-2018年畅通工程招标代理扩充定点单位答疑及变更公告 庐江县2017-2018年畅通工程招标代理扩充定点单位(项目编号: 2017LJFZ0212)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一)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第4条“凡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参与合肥市招投标活动的市外造价企业,须已在合肥市建设主管部门登记”,此条是否可以删除? 答: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问:招标文件前附表第28条“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出示法定代表人投标声明函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军官证、驾驶证或护照),并在签到处进行签到,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此条可否修改为由投标供应商委托授权代表递交投标文件。 答:现招标文件前附表第28条取消,投标供应商可以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具体要求参照以下格式。 二、变更公告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第九条有效性评审表现变更为: 庐江县2017-2018年畅通工程招标代理扩充定点单位项目评审表 投标供应商: 评审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通过 提交资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年检有效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新营业执照原件即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3 投标授权书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即可。被授权人的社保证明要求参照格式规定。 4 投标函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 报名情况 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规定报名手续的,投标无效 (核查报名手续) 6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章投标供应商 须知第17条 7 开标一览表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 格式一 8 资质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9 拟派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资质、注册单位、数量、社保证明) 符合第四章采购需求 提供所有人员资质证书原件及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注册单位及缴纳单位必须是投标申请单位,社保证明要求参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10 服务方案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 质性要求 11 外地进皖企业提供进皖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相关证明材料(本条适用于注册地在安徽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供应商)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 12 外地进肥企业提供进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登记相关证明材料(本条适用于注册地在合肥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供应商)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 13 本地化服务(本条适用于注册地在庐江县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供应商)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文件按格式中要求 14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文件按格式中要求 15 标书规范性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标无实质性影响的。 16 标书响应情况 付款响应、周期响应等。 17 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 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评委签字: 评审时间: 注:1、以上所有内容必须全部通过有效性评审才为合格;2、以上涉及证件、证书、证明等有效性评审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视为有效性评审不合格,并与投标文件同时间、同地点递交,超过投标规定截止时间外提交或补交的一律不再接收。 (二)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开标一览表”现变更为:
一 开标一览表 项 目 名 称 投标供应商全称 投标范围 全部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 内容 请填写“响应”或者“不响应” 备注 投标供应商公章: 备注: 2、任何形式的不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 3、请将此表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放入投标袋中,无需装订。 (三)原招标公告八、投标(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为: 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 户名 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20000258598710300006429 开户银行 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 现变更为: 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 户名 庐江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账号 20000258598710300006429 开户银行 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 (四)原招标公告开标地点为:“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政府大院内行政服务综合楼A区)4楼13号开标室”,“ 现变更为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政府大院内行政服务综合楼A区)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4楼开标室( 401室)”。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 (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庐江县2017-2018年畅通工程招标代理扩充定点单位项目采购活动(项目编号:2017LJFZ0212),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且必须为投标供应商在职员工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为其授权代表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⑴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⑵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⑶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3、经投标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4、参与投标的大专院校,其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2种证明替代: (1)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投标单位人员) (2)医保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即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按变更后的内容组织投标。 联系方法: 单位: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政府大院内行政服务综合楼A区)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87388111 传真:0551- 庐江县交通运输局 2017/3/7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1、此表用于开标会唱标之用。
(五)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九.法定代表人投标声明函”,现变更为“九、投标授权书(具体格式如下:)”
九:投标授权书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