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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实验高级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FCFZ0166

原公告日期:2017年02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实验高级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变更2

项目编号:2017FCFZ0166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35页“‘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证书变更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证书。”

2、招标文件第45页“普通人员工资不低于长丰县最低工资标准(1250//月),环卫人员工资不低于长丰最低工资标准(1250//月)的110%。”变更为“人员工资不低于长丰县最低工资标准(1250//月)。”

3、招标文件第45页“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2620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5/每人/每月)。社会保险(五险)费用(缴费费率:28.5%)组成为:养老保险19%、工伤保险0.4%、失业保险1.5%、生育保险0.5%、医疗保险7%。”变更为“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2849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5/每人/每月)。社会保险(五险)费用(缴费费率:28.4%)组成为:养老保险19%、工伤保险0.4%、失业保险1%、生育保险1%、医疗保险7%

4、招标文件第45页“4、环卫机械车辆、劳保工具、水、耗材等费用应合理报价,不得报零或免费赠送,否则作废标处理。5、合同履行期内,若发生道路、绿化增减或改造,合同价款按中标单价随之增减调整。”删除。

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551-62720129,传真:0551-66396137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317

 

三、附件

附件:长丰县实验高级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变更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