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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区免费公厕管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BCZ0213
原公告日期:2017年03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免费公厕管理服务答疑变更公告 “包河区免费公厕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7FBCZ0213)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实力 1、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的得2分,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二级资质的得1分; 2、具有下列资质(荣誉)的,满足一项得1分: (1)有害生物防制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2)除虫灭鼠服务资质证书; (3)清洁消杀服务创建示范单位; (4)PCO行业(消杀行业)十佳单位; 本项最高得4分。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2、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0-4 现变更为: 综合实力 1、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得2分; 2、具有下列资质(荣誉)的,满足一项得1分: (1)有害生物防制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2)除虫灭鼠服务资质证书; (3)清洁消杀服务创建示范单位; (4)PCO行业(消杀行业)十佳单位; 本项最高得4分。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2、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0-4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企业荣誉中要求“3、近三年内投标供应商管理的公厕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环境卫生协会)颁发的先进公厕等荣誉的得2分,最多得6分”,请问先进公厕等荣誉是指哪些荣誉?投标供应商已经履约完成的项目所获得的企业荣誉是否符合评分要求? 答:“先进公厕等荣誉”是指投标供应商所管理的公厕得到的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环境卫生协会)颁发的各类与公厕相关的荣誉。投标供应商已经履约完成的项目所获得的企业荣誉,如获奖时间在评分办法规定的时间内的符合评分要求。 3、删除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业绩中要求的“2、业绩必须为单纯公厕管理保洁项目(不含打包项),否则不计分”。 4、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企业荣誉中“2、投标供应商管理的公厕获奖的须另提供业绩合同,且获奖时间须在投标供应商承包期内”,现变更为“2、投标供应商管理的公厕获奖的须另提供业绩合同,且获奖时间须在近三年内”。 5、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企业荣誉中“2、近三年内投标供应商获得县(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颁发的先进单位或者优质服务单位等荣誉的,得1分,最多得2分;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颁发的先进单位或优质服务单位等荣誉的得2分,最多得8分;本项满分8分”,现变更为“2、近三年内投标供应商获得县(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环境卫生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或者优质服务单位等荣誉的,得1分,最多得2分;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环境卫生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或优质服务单位等荣誉的得2分,最多得8分;本项满分8分”。 6、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09:30,现变更为:2017年4月7日09:30。 7、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2号开标室,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12号开标室。 8、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1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