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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救助管理站及救灾减灾指挥中心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7FFCZ0081

原公告日期:2017年03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救助管理站及救灾减灾指挥中心物业管理答疑公告

 “合肥市救助管理站及救灾减灾指挥中心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FFCZ0081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详审指标中,“投标供应商荣誉”第1条,“所管项目获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大厦(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示范项目等荣誉的:

  1)省级及以上,每个得2分,满分4分;

  2)市级,每个得1分,满分3分;

本项满分6分”

请问能否改为“所管项目获得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大厦(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示范项目等荣誉的:

  1)省级及以上,每个得2分;

  2)市级,每个得1分;

本项满分6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详审指标中,“投标供应商荣誉”第2条,“投标供应商所管项目业主单位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的,得3分”。请问可否改为“投标供应商所管项目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的,得3分”?

答:招标文件详审指标中,“投标供应商荣誉”第2条修改为:投标供应商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的,得3分。

3、招标文件详审指标中,“投标供应商业绩”第2条“具有在管医疗、救助或福利机构物业管理业绩的,得4分”。 此项是不是在管医疗或救助或福利机构物业管理业绩都可以?

答: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网址: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321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032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