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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数字规划信息化系统管理平台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FCFZ0182
原公告日期:2017年03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数字规划信息化系统管理平台采购项目答疑 项目编号: 2017FCFZ0182 1. 在评分标准中,资质认证中: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须包含软件安全开发、信息系统安全集成),得2分。 疑问:从本项目的招标需求,以及规划行业信息系统业内共识,本项目无需特殊的安全开发和集成资质。如果本项目如果要求有特殊的安全方面需求,则相关的网络和其他硬件环境都需要按照相关安全要求严格建设,后续维护和年度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等,都需要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等级进行。信息安全服务资质条款不符合本项目的需求和特点。 如体现集成项目,而且金额较大,建议设置集成资质级别得分1-3级,以及信用等级来确保公司实力及保障项目完成的质量。 答:本项目涉及重要地理信息资料,其中涉及数据生产安全。另由于本项目涉及软硬件系统集成,现变更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须包含软件安全开发、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一级的,得2分”。 2. 在评分标准中,资质认证中: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的得 3分。 资质:本项目属于信息系统软件开发项目,规划编制资质不符合本项目的需求和特点。 答:本项目须开发“一书三证”审批、规划一张图等系统,投标人须对规划业务管理流程特别熟悉,同时,项目涉及大量规划编制成果的整理与建库。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3. 在评分标准中,产品功能中:承诺全新编制《长丰县行政区划图》、《长丰县影像地图》等图种的,得4分,没有的不得分。 疑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属于规划行业信息系统软件开发,而编制区划图,影像地图的工作职责,属于各级民政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区划图和影像地图等工作内容,不应纳入本次招标得分范畴。 答:现状的行政区划图与影像地图是规划管理部门日常工作的重要基础资料,也是本项目建设内容之一。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4. 在评分标准中,知识产权与获奖中:1.具有三维规划辅助决策系统项目获奖证书,得2分,最高2分。2、具有“智慧规划移动GIS”及类似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2分。以及本地化服务及人员的所有条款。 上述条款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中的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上述条款属于限定了特定行业,和限定了特定地域的加分条件,属于严重违规。 本地化服务不等于本地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外地供应商可以参与投标,只是如果有本地化服务的机构或办事处则更好,可加分。不应排除外地公司在在本地分公司或办事处来设加减分。 我公司要求就上述几方面依照有关法规作出回复,以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答:本项目是规划信息化项目,三维规划辅助决策系统与智慧规划移动GIS系统均属于本项目建设的核心内容,投标人需要具有相关经验。本地化服务不是作为门槛条件排斥外地企业,只是注册地在本地或在本地有子公司或分公司的给予加分,具体按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551-62720129,传真:0551-66396137。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4月7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