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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7年市政设施大中修工程(照明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原项目编号:2017ZFCZ0494
原公告日期:2017年03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7年市政设施大中修工程(照明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答疑公告 “2017年市政设施大中修工程(照明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17ZFCZ0494)答疑公告如下: 1、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是针对前期设计和规划用的资质,不适用于本项目,能否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属于电子系统工程类项目,为设计、开发、施工一体化项目。项目建设必须依据现有基础,进一步对系统软硬件进行深度设计整合与集成,关于设计服务的具体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表述。 2、招标文件要求城市照明监控系统要求能兼容现有系统,由于城市照明监控终端没有统一的技术规范和协议,每个厂家的协议都不相同,此条能否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建设的目标是制定合肥专属统一的标准通讯协议,所打造的开放式城市照明管理平台,必须能够全面兼容合肥市各区现有的多个照明监控系统,实现全市、区路灯监控的统一接入、统一控制。关于项目设备的技术要求没有指定任何厂家的投标产品。 3、关于资质要求“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三证合一后事业法人证书名称与设计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不一致,我单位是否能进行投标? 答:本项目欢迎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参与。贵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评委会能够认可的证明材料来证明设计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为同一单位。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4月12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