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低值耗材-胶片定点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2016FFCZ4073
原公告日期:2017年03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低值耗材-胶片定点供应商答疑及变更公告 “合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低值耗材-胶片定点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2016FFCZ4073)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在标书第一章第二项第4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证范围内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第26号公告: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我司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属于此备案范围内。且注册证已改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请问我单位提供备案凭证及附表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的条件? 答: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第26号公告: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投标供应商所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附表可以作为投标人投标资格的证明材料,备案附表明细须能体现所投产品。 2、在标书第六章第一项第1条:“各类耗材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合肥市同期卫生系统该类耗材最低价”投标报价要求依据合肥市同期卫生系统该类耗材最低价,此最低价具体是指什么?以什么方式进行说明?请明确。 答: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投品牌胶片的投标报价不高于合肥市同期卫生系统该类耗材最低价即可。 3、2017年胶片集中采购目录表中招标品规共计19个,招标文件规定:每个投标供应商限投一个品牌,本次招标采购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清单(清单所列仅供参考)所列同类物品,投标供应商应列出所投本品牌的所有产品、规格、型号,并分别报价。”目前市场上任何一个品牌产品的品规都无法涵盖表中所有品规,是否每个投标供应商只需对所投品牌下的所有品规报价,而非表中所列全部品规产品?请明确。 答:每个投标供应商限投一个品牌,每个品牌只选择一家投标供应商中标。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明所投品牌胶片的所有产品、规格、型号等内容即可。 二、变更公告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十三.投标分项报价表 所投品牌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原产地及 生产厂商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小计 (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 … … 合计(元) 现更改为: 所投品牌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原产地及生产厂商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 … …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6223922、66223923 传真:0551-66223684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