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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司法局办公楼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7FFCJ0812
原公告日期:2017年04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司法局办公楼物业管理变更公告 “合肥市司法局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FFCJ0812)变更公告如下: 原磋商文件三.供应商须知: 各类应急预案 评委会根据为本项目所编制的各类事件的应急机制和预案酌情评分: 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0-4 企业业绩 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须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办公楼物业管理业绩,且连续管理年限达到: (1)8年及以上的,得5分; (2)5年(含)-8年(不含)的,得3分; (3)3年(含)-5年(不含)的,得1分; 其他不得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总建筑面积等内容,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为逐年签订,须同时提供所有年限的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 0-5 获奖 1、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或“物业管理优秀大厦”称号的: (1)国家级得5分; (2)省级得3分; (3)市级的得1分; 此项最多得9分,同一物业管理项目如获得多个奖项的,不累计得分,以最高奖项为准。 2.自2012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文明单位称号的:一次得2分,最多得4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0-13 现更改为: 各类应急预案 评委会根据为本项目所编制的各类事件的应急机制和预案酌情评分: 优得7-8分,良得5-6分,一般得3-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0-8 企业业绩 具有办公楼物业管理业绩,且连续管理年限达到: (1)8年及以上的,得5分; (2)5年(含)-8年(不含)的,得3分; (3)3年(含)-5年(不含)的,得1分; 其他不得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管理年限等内容,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为逐年签订,须同时提供所有年限的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 0-5 获奖 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或“物业管理优秀大厦”称号的: (1)国家级得5分; (2)省级得3分; (3)市级的得1分; 此项最多得9分,同一物业管理项目如获得多个奖项的,不累计得分,以最高奖项为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0-9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6223922、66223923 传真:0551-66223684
三、附件
附件:7-(变更)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