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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蜀麓、长宁社区服务中心辖区道路绿地清扫保洁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GCZ0834
原公告日期:2017年04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蜀麓、长宁社区服务中心辖区道路绿地清扫保洁服务答疑变更公告 “合肥高新区蜀麓、长宁社区服务中心辖区道路绿地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7FGCZ0834)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企业荣誉”的评分标准为: 企业荣誉 1、投标供应商或其在职员工获得“五一劳动奖状”或“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的,市级的每提供1项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每提供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2、投标供应商荣获区(县)级及以上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十佳优质服务企业”或“先进企业”或“先进单位”荣誉的,连续3年获得的得4分,连续2年获得的得2分,获得1年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以连续获奖的最高年限计,不累计计分,本项最高得4分。 3、投标供应商荣获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的,市级的每提供1项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每提供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 1、连续获奖情况的须为同一奖项连续获奖!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涉及到人员获奖的,须另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否则不计分。社保证明材料格式及要求参考投标授权书中供应商授权代表社保证明材料要求。 0-8分 现变更为: 企业荣誉 1、投标供应商或其在职员工获得“五一劳动奖状”或“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的,市级的每提供1项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每提供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2、投标供应商荣获区(县)级及以上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十佳优质服务企业”或“先进企业”或“先进单位”荣誉的,连续3年获得的得6分,连续2年获得的得4分,获得1年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以连续获奖的最高年限计,不累计计分,本项最高得6分。 3、投标供应商荣获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的,市级的每提供1项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每提供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 1、上述三项累计最高得分8分。 2、连续获奖情况的须为同一奖项连续获奖!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涉及到人员获奖的,须另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否则不计分。社保证明材料格式及要求参考投标授权书中供应商授权代表社保证明材料要求。 0-8分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项目管理人员”中要求“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证书的:1)高级城市环卫管理师或高级城市环卫工程师;2)高级清洁管理师;3)高级垃圾处理工程师;每具有一项得2分,满分6分”。请问:(1)投多个包别的,每包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第1包18人、第2包23人、第3包22人)是否可以重复?(2)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中具有上述证书即可得分还是所有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均须具有上述证书才可得分? 答:(1)本项目采用多投单中模式,投多个包别的,每包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可以重复;(2)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中具有上述证书的即可得分。 3、本项目各包别的人员配置数量是否增加? 答:不增加,按招标文件执行。各包别的人员配置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四)人员配置数量”。 4、如因合同页数较多等原因造成合同无法上传的,投标文件中至少须提供业绩合同的关键页扫描件或影印件,关键页至少须包含合同首页、盖章页及能够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部分(如合同金额、面积或评分办法中要求体现的其他内容等),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5、因本项目可能涉及原环卫公司的人员安置、设备转让等情况,其中工龄、工资、福利、设备等相关内容较为复杂,建议投标供应商提前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管局调研,充分了解情况。如未现场调研,视作知悉一切情况,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所承诺的相关事宜。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列出的政策性费用和不可预见费为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最低限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政策性费用和不可预见费,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测算合理报价,如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因人员工资、福利,人员安置等情况引起的所有后果和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7、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10:30,现变更为:2017年5月3日09:30。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10号开标室。 9、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8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