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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广播电视中心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6FFCZ4267
原公告日期:2017年04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广播电视中心物业管理答疑公告 “合肥广播电视中心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6FFCZ4267)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的资信分“企业信誉”中:“投标供应商获得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请问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是否满足要求? 答:本项修改为:投标供应商获得“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或“守合同重信用”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的资信分“企业信誉”中:“投标供应商所管项目获得物业管理示范或优秀项目荣誉的,‘国家级’的4分,‘省级’的得2分,‘市级’的得1分,最高得6分”。住建部自2013年底至今已不再评定国家级的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此项是否可以修改? 答:此项修改为:投标供应商所管项目获得物业管理类荣誉的,“国家级”的4分, “省级”的得2分,“市级”的得1分,最高得6分。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以获得最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3、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的资信分“人员配备”中:“项目经理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担任政府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楼的物业管理项目连续服务不少于3年项目经理经历的得3分;近3年以来获得优秀项目经理表彰的,省级得3分,市级得2分”,此项是否可做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4月18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