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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义务教育教师培训

原项目编号:2017FFCZ1206

原公告日期:2017年04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义务教育教师培训答疑公告

“合肥市义务教育教师培训”项目(项目编号:2017FFCZ1206)答疑公告如下:

1、请问被授权人是否需要有社保证明材料?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授权书”。

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供应商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为其授权代表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⑴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⑵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⑶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2、我公司营业执照中只有“教育”以及“教育咨询、交流及服务”字样,请问是否可以参与合肥市义务教育教师培训项目第1包的投标?

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高等院校; 

2)教育部直属单位;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培训”或“教育培训”等类似字样的培训机构;

营业执照中只有“教育”以及“教育咨询、交流及服务”字样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我公司营业执照中具有“人才培训”字样,请问是否可以参与合肥市义务教育教师培训项目第1包的投标?

答:营业执照中具有“人才培训”字样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第13包的项目名称与项目概况描述不符,请问是否予以调整?

答:原招标文件第13包采购需求为“一、项目概况:小学美术骨干教师5人,时间为5天。”调整为“一、项目概况:小学科学骨干教师50人,时间为5天。”

5、请问电子投标文件中唱标信息如何填写?

答:本项目所有包别采用定价招标,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0%。唱标信息请按照开标一览表对应填写是否响应,如唱标信息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唱标信息仅做开标会唱标之用。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419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义务教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