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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瑶海区2017年食品安全区级监督抽检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7FYCZ1034
原公告日期:2017年04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瑶海区2017年食品安全区级监督抽检定点单位项目答疑及变更 公告
“瑶海区2017年食品安全区级监督抽检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17FYCZ1034) 答疑及变更 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表”中:资信分“人员技术能力”评分标准要求:“2、投标供应商至少有1名人员主持或参与过食品相关的国家标准编写工作,无标准得0分,一项国家标准得5分,两项国家标准得10分,三项及以上国家标准得15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标准文号、标准文本扫描件或影印件,并体现人员姓名”,请问:投标供应商主持或参与过食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编写工作,是否可以加分?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此项评分要求为投标供应商的员工具有主持或参与过食品相关的国家标准编写工作经验;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表”中:资信分“服务业绩”评分标准原要求:“1、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承担过食品安全民生工程食品快检服务项目的,得5分;2、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承担过省级及以上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
现变更为:“1、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承担过安全民生工程食品快检服务项目或食品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的,得5分;2、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承担过县级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的,得2分;承担过市级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的,得3分;承担过省级及以上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的,得5分,此小项最高得5分,且各项业绩不可累加;其他不得分”;
3、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9:30”,现延期到“2017年5月3日9:30”;
4、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2号开标室;
5、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9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