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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义务教育教师培训
原项目编号:2017FFCZ1206
原公告日期:2017年04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义务教育教师培训答疑公告 “合肥市义务教育教师培训”项目(项目编号:2017FFCZ1206)答疑公告如下: 1、请问被授权人是否需要有社保证明材料?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授权书”。 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供应商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为其授权代表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⑴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⑵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⑶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2、我公司营业执照中只有“教育”以及“教育咨询、交流及服务”字样,请问是否可以参与合肥市义务教育教师培训项目第1包的投标? 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高等院校; (2)教育部直属单位;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培训”或“教育培训”等类似字样的培训机构; 营业执照中只有“教育”以及“教育咨询、交流及服务”字样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我公司营业执照中具有“人才培训”字样,请问是否可以参与合肥市义务教育教师培训项目第1包的投标? 答:营业执照中具有“人才培训”字样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第13包的项目名称与项目概况描述不符,请问是否予以调整? 答:原招标文件第13包采购需求为“一、项目概况:小学美术骨干教师5人,时间为5天。”调整为“一、项目概况:小学科学骨干教师50人,时间为5天。” 5、请问电子投标文件中唱标信息如何填写? 答:本项目所有包别采用定价招标,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0%。唱标信息请按照开标一览表对应填写是否响应,如唱标信息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唱标信息仅做开标会唱标之用。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4月19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