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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数字化加工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FCZ0950
原公告日期:2017年04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数字化加工服务第1包 项目答疑公告 “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数字化加工服务第1包”项目(项目编号:2017FFCZ0950-1)答疑公告如下: 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数字化加工平台”和“数字化加工安全保护系统”2项评审指标的备注中均写明“以投标响应表、服务方案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资料作为评审依据”,而招标文件中并无投标响应表格式,请问是否需要自行拟定投标响应表? 答:上述2项评审指标的备注内容修改为“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服务方案和相关证明资料作为评审依据”,即不强制要求自拟投标响应表,投标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如技术彩页、图册、说明书、实物图片等)对所提供的响应内容加以佐证,该证明材料仅作为对评分项中相关评审指标响应程度的打分依据之一。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4月28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