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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庐阳经济开发区2017-2018年排水设施日常养护
原项目编号:2017FLCZ1837
原公告日期:2017年04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庐阳经济开发区2017-2018年排水设施日常养护答疑变更公告 “合肥市庐阳经济开发区2017-2018年排水设施日常养护”项目(项目编号:2017FLCZ1837)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中要求:“提供的合同工程名称或合同内容必须包含“排水养护”或“排水维护”或“管道(仅限雨、污水)维修(含箱涵维修)”字眼或内容;不含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养护、CCTV视频检测修复或维修”,本工程为市政类项目,请问房建、公路、水利、绿化、安装等类似业绩是否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答:本项目要求的业绩必须是市政类项目,合同工程名称必须包含“排水养护”或“排水维护”或“管道(仅限雨、污水)维修(含箱涵维修)”字眼,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工程名称中无上述关键字,但合同主要内容符合要求,则除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材料外还须提供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或审计结算资料以证明合同的主要内容符合要求(排水养护、维护、管道维修占合同造价的90%以上),否则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中要求:“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投标业绩(含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等)进行公示。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请问本次投标时提供的业绩,中标后采购人是否实地调查? 答:如业绩的真实性存在疑问,业主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调查核实。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业绩”中要求“除初审业绩外,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市政排水养护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8分”,请问初审业绩为多少分值? 答:初审业绩不计分值。 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获奖情况”中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已完成的市政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质量奖项的(如扁鹊杯、琥珀杯、黄山杯、鲁班奖等),得3分”,本项目为市政类项目,且招标文件已明确“完成的市政工程项目”获得的质量奖;“琥珀杯”为房建质量奖,请问是否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答:必须为已完成的市政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质量奖项的方可得分。“琥珀杯”不符合要求。 5、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人员配备”中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类(仅限道路或排水专业)高级职称加2分”,请问职称专业名称为“市政工程”的高级工程师是否符合要求? 答:符合要求。 6、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9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