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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2017-2019年度社会化车辆租赁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7FFCZ1222
原公告日期:2017年04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2017-2019年度社会化车辆租赁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17FFCZ1222)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1、请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至少30名驾驶人员是否为初审门槛条件? 答:招标文件中要求“二、投标供应商资格:4、供应商正式或聘用驾驶员不少于30人;” ,该条款为投标供应商资格必备条件之一,因此为初审门槛条件。 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驾驶人员6个月的社保,请问我方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代缴的社保可符合要求?如符合要求,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证明? 答:经投标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合营或注资认可,提供工商部门出资证明)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3、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9:30”,现延期到“2017年5月26日9:30”。 4、原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6号开标室”,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0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11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延期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