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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人民法院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CFZ0200

原公告日期:2017年05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人民法院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变更

           项目编号: 2017FCFZ0200

各投标人:

1、    招标文件第6页第10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2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变更为:“付款方式:扫描录入工作量每达到10万元,经验收合格后全额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

2、    招标文件第50页,开标一览表中

最终投标报价

(人民币)

 

大写: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变更为:

最终投标报价

(人民币)

 

大写: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注:投标报价为每页A4纸的单价,预算40万元不留结余。

档案报价以A4幅面作为一页为标准单价,更大幅面以A4面积倍数进行同比价格折算,小于A4幅面的,以A4标准记为一页来计算

 

3、    招标文件第34页,初审表中增加第13条,内容如下: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通过

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13

安全控制

须提供纸质档案的安全信息资料保密方案,以及采取的物理隔离措施等。

 

方案应体现上述内容,由专家评委评审是否合格。

 

4、    招标文件第35

业绩

12013年度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40万元以上(含)的档案数字化业绩的,得10分,最高30分。
本项得分累加计算,满分30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0-30

变更为:

业绩

12013年度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40万元以上(含)的档案数字化业绩的,得13分,满分26分。

2、投标人所服务的业主单位档案目标管理等级被评定为省一级(含)以上的,每例得2分,满分4分。
本项得分累加计算,满分30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和评级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0-30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551-62720129,传真:0551-66396137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512

 

三、附件

附件:变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