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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验楼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7FFCZ1694
原公告日期:2017年05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验楼物业管理变更、答疑公告 “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验楼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FFCZ1694)变更、答疑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告 1、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 业绩 除初审业绩外,具有下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业绩且总建筑面积达到: (1)1万-2万(不含)M2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 (2)2万-3万(不含)M2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2)3万M2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最多得6分。 以上业绩,最多得6分,同一个项目不得重复计分,以最高得分为准; 注: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规模或类型等内容,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0-6 现变更为: 业绩 除初审业绩外,具有下列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业绩且总建筑面积达到: (1)1万-2万(不含)M2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 (2)2万-3万(不含)M2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2)3万M2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最多得6分。 以上业绩,最多得6分,同一个项目不得重复计分,以最高得分为准; 注: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规模或类型等内容,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0-6 二、答疑公告 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获奖情况”是否所有项目类型(如小区)也能得分?建议改为: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管理期间的行政事业单位项目获得物业管理示范或优秀荣誉的:(1)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 2 分,最多得 8 分;(2)市级的,每个得
1 分,最多得 4 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