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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海恒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设施运行等“三项”服务服务外包

原项目编号:2017FJCZ1463

原公告日期:2017年05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经开区海恒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设施运行等“三项”服务服务外包项目 答疑及变更 公告

 “合肥经开区海恒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设施运行等“三项”服务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2017FJCZ1463 答疑及变更 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表”中:资信分“业绩及业主评价”原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以合同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表”中:资信分“品牌效应”原要求“(2)项目承接时间以协议(或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如协议(或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须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现变更为:“(2)项目承接时间以协议(或合同)的履约完成时间为准,如协议(或合同)无法体现合同履约完成时间,须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表”中:资信分“服务团队专职人员配备”原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8分):……以合同材料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1、项目总负责人(8分):……以合同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29 业绩”规定:“1、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投标业绩(含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等)进行公示。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2、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为:正在履约或已履约完成的均可,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所提供的业绩合同中不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项目名称、金额等),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已有业主单位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1、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投标业绩(含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等)进行公示。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2、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为:已履约完成的,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所提供的业绩合同中不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项目名称、金额等),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已有业主单位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具体时间以合同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表”中:资信分“服务团队专职人员配备”原要求“4、养老护理员(6分):不少于2人,具有国家职业技能养老护理员证书:取得初级资格证书的每一人得1分,取得中级资格证书的每一人得1.5分,取得高级或技师资格证书的每一人得2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如同一人具有多个资格证书的不累计加分,以最高级别证书计分)”,

现变更为:4、养老护理员(7分):不少于4人,具有国家职业技能养老护理员证书:取得初级资格证书的每一人得1分,最多不超过1人,取得中级资格证书的每一人得1.5分,最多不超过3人,取得高级或技师资格证书的每一人得2分,累计最高不超过7分(如同一人具有多个资格证书的不累计加分,以最高级别证书计分)”;

6、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5319:30,现延期到“2017669:30”;

7、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9号开标室;

8、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522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