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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科技馆展教工程展示设计与布展实施及相关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CFZ0173
原公告日期:2017年05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科技馆展教工程展示设计与布展实施及相关服务 招标公告变更及答疑 项目编号:2017FCFZ0173 一、变更 1、投标公告第二项投标人资格第2条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变更为“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 2、招标文件中的上述内容作相应变更。 其他内容不变。 二、答疑 问:本项目概算为500万元,总建筑面积1600 ㎡,属于中小型工程项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足以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议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答:同意修改。 本文件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联系人:周 工 联系电话:0551-66396135 传真:0551-66396137 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6月2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