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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科技馆展教工程展示设计与布展实施及相关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CFZ0173
原公告日期:2017年05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科技馆展教工程展示设计与布展实施及相关服务 招标文件答疑 项目编号:2017FCFZ0173 1、问:招标文件第22页项目初审表中: 6 投标人信用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曝光台公布的信息和长丰县公管局出具的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材料为评审依据 请问:“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曝光台公布的信息和长丰县公管局出具的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材料”是否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需提供,请问格式有何要求? 答:不需要提供。 2、问:招标文件第28页:“投标文件的组成:技术标、方案设计文本(暗标)、商务标。” 招标文件第30页:“方案设计演示光盘和方案设计文本副本(暗标)的正文、封面、内容上均不得出现任何可能识别投标人的字样、插图或标记。” 招标文件第33页:“依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方案设计文本暗标副本除外)”、“方案设计文本暗标正本、副本应分开包装,外包装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方案设计暗标正(或副)本等。” 请问: 1、招标文件中对暗标的规定前后矛盾,要求不明确,请对暗标封装作出统一要求,以便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2、方案设计文本正本是否采用暗标形式?请予以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联系人:周 工 联系电话:0551-66396135 传真:0551-66396137 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6月2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