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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金寨路高架桥及立交桥清扫保洁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FCZ1392
原公告日期:2017年05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金寨路高架桥及立交桥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金寨路高架桥及立交桥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7FFCZ1392)答疑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经营环境”评分标准中“办公场所为租赁的:3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得3分”,“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本地落实固定办公场所的:3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得2分”,请问是否有误? 答:是,修改为“办公场所为租赁的:300平方米≤建筑面积,得3分”,“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本地落实固定办公场所的:300平方米≤建筑面积,得2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7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