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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7年合肥学院交通车租赁
原项目编号:2017FFCZ1613
原公告日期:2017年05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7年合肥学院交通车租赁答疑公告 “2017年合肥学院交通车租赁”项目(项目编号:2017FFCZ1613)答疑公告如下: 问:1、本次采购7台通勤车工作时间是否以国家行政上班工作日之使用?还是采购方根据自己教学日程及其它自行安排使用,另外是否有夜班安排? 答:7台车辆交于采购人,由采购人自行安排使用,不定时也有夜班安排; 2、采购方所自备车辆驾驶员是否为采购方自有驾驶员? 答:是的,客车驾驶员由采购人自备; 3、租赁方车辆运营服务线路是否相对固定?是否具有合肥本地服务之外的其它使用? 答:新能源客车路线相对固定,须确保续航力达120公里;燃油车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合理使用; 4、对于文件中标供应商承担燃油车年3.5万公里内燃油费用,新能源车不受行驶公里限制。我方是否可以理解为在采购人校内安装的充电桩为新能源车充电所产生的电费由采购方(合肥学院)承担? 答:是的,充电所产生的电费由采购人承担。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7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发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