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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经营性土地评估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7FFCZ1238
原公告日期:2017年05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经营性土地评估定点单位答疑公告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经营性土地评估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17FFCZ1238)答疑公告如下: 1、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六.投标业绩承诺函”如何填写? 答:投标文件格式中“六.投标业绩承诺函”请投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要求据实填写。若本项目未做业绩要求,则无需填写。 2、评分细则中“电子备案数”备注为“注:以安徽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电子备案系统载明实际数为准,没有的不得分。”据我公司了解,安徽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无电子备案系统,国土资源部具有土地评估报告备案系统,是否以该系统对应的网站截图为准? 答:电子备案数已由安徽省估价师协会通过密钥进入国土资源部评估报告备案系统查询,并已提供实际备案数。各投标供应商也可自行提供实际备案数证明材料,最终以安徽省估价师协会在国土资源部评估报告备案系统查询的实际备案数为准。 3、评分细则中“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需要提供土地估价师的人数,该条评分项不合理,请问是否予以调整? 答:土地估价师资格由行政管理转变为行业管理,并非取消该资格。该评分项不予调整。 4、评分细则中“电子备案数”的分值等级中,1-99为5分,100-199为10分,200-399为12分,400宗以上的得15分。第一段分值差距过大,请问是否予以调整? 答:该评分项不予调整。 5、评分细则中关于“技术质量”,我公司在安徽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上未见报告评审的内容,且无法截图,请问如何处理? 答: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估协网站公示估价报告评定数据及公示文件或网站截图。投标供应商若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则该评分项不得分。 6、评分细则中关于“服务质量”需要几份证明材料? 答:各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符合评分细则中 “服务质量”要求的证明材料,具体数量不做限制。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12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