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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2018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7FFCZ2367

原公告日期:2017年05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2018物业管理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2018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FFCZ2367)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的详审表“管理人员配备、培训、管理”中“(6)宿管中心负责人:除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前置条件外:a.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b.具有政工师证书的,得1分。注:在满足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本项a+b满分2分(如前置条件不满足则本项不得分)。提供相应证书、学历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投标供应商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参照“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八.投标授权书”社保证明材料形式),没有不得分”,建议改成“(6)宿管中心负责人:除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前置条件外:a.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b.具有物业经理上岗证书的,得1分。注:在满足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本项a+b满分2分(如前置条件不满足则本项不得分)。提供相应证书、学历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投标供应商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参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八.投标授权书社保证明材料形式)”。

答:因本项目宿舍管理员具有“加强楼内和楼外安全巡视,关注学生动态,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置学生纠纷等突发事件”等职责,作为宿管中心负责人应具有思想政治工作相关能力,另外该负责人具有完成学校交办的与宿舍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的职责,包括配合学校完成学生思想动态调查研究,协助学校开展宿舍楼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创建“文明寝室”等活动,故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的详审表“管理人员配备、培训、管理”中“(6)宿管中心负责人”修改为“(6)宿管中心负责人:除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前置条件外:a.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b.具有政工师证书或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得1分。注:在满足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本项a+b满分2分(如前置条件不满足则本项不得分)。提供相应证书、学历、党组织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投标供应商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参照“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八.投标授权书”社保证明材料形式),没有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的详审表“标供应商业绩及用户评价”中“12011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高等院校或政府机关物业服务业绩(含在管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注: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等内容,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建议改成“12011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高等院校物业服务业绩(含在管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注: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等内容,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的“(十七)、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的“(一)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表”及“(二)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中,社会保险小计应为“1206511.68”,请供应商自行调整。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613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2018物业管理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