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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直升机保险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FCZ0802
原公告日期:2017年05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直升机保险服务 答疑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直升机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7FFCZ0802)答疑公告如下: 1、问: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提供保险公司总公司授权,我司以合肥市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投标授权书由合肥市分公司授权,是否可以? 答:可以以合肥市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投标授权书由合肥市分公司授权。但需要确保一家总公司下只有一家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以合肥市分公司的名义授权并参加投标,则所有相关的证明材料的主体必须是合肥市分公司,不可以使用总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供应商取得了总公司的授权,那么以合肥市分公司的名义投标也可以使用总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 2、问:如我司以合肥市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规定提供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表”是否仅需提供合肥市分公司的相关信息即可? 答:是的。 3、问: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九条 综合评分法,《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直升机保险服务初审表》,8、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及经营区域。因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上无经营区域的标注,请问经营区域具体要求以何种方式体现,有无具体要求?营业执照是否可以作为经营区域的体现? 答: 投标人在此项要求下提供的相关资料,只要能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的要求并能够被评委会所接受即可。营业执照可以作为经营区域的认定材料。 4、问: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中人员素质要求:1、总部及分公司设有专门的服务团队,服务人员中有超过10年的航空险从业经验的,得 6 分;2、总部及分公司设有专门的服务团队,服务人员中有航空险从业经验的得 3 分;3、总部及分公司设有专门的服务团队,但服务人员中没有航空险从业经验的得 1 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具有航空险从业经验人员的工作部门、工作内容、工作年限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的不得分。” 评标办法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具有航空险从业经验人员的工作部门、工作内容、工作年限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的不得分”请问具体是以何种方式体现,有无具体要求? 答:招标文件中对此内容没有具体形式的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只要能清楚的证明以上内容并可以被评委会所接受即可。 5、问: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中类似项目索赔经验要求:“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具有警用直升机保险项目理赔经验的,得 3 分;2、具有通用航空险保险项目理赔经验的,得 2 分本项满分 5 分。注:上述项目须提供保单复印件、赔款计算书或其他实际赔款支付材料作为证明材料,此外如为共保项目须为首席承保人并提供共保协议复印件,同一理赔事件只计 1 次分数。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请问是否只需提供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警用直升机项目理赔项目一例,通用航空险保险理赔项目一例,按照相关要求提供材料后就可得满5分?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对于理赔项目,被认可有效的项目应为:警用直升机保险项目理赔经验至少大于等于一项,通用航空险保险项目理赔经验至少大于等于一项,才有可能得分。具体评分事宜由评委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在评审现场作出。 6、问:“第六章 采购需求,二、项目内容,2.2 保险方案,2.2.1.3 保险标的; 3、随机装备 名称 保险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随机装备 2,000,000.00 请问此处随机装备保险金额是两架飞机共用200万元,还是指每架飞机各200万元? 答:随机装备保险金额共计2,000,000.00人民币,为两架飞机共用。 7、问:招标文件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第五项:分项报价表”请问分项报价是否要求两架飞机分开报价?若要求两架飞机分开报价,“第三者法定责任险超额保险:2架航空器共同适用的每次事件及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此项报价应在哪架飞机上进行报价?若随机装备也是共用200万,请问此项报价应在哪架飞机上进行报价? 答: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第五项:投标分项报价表应更新如下: 序号 险种 飞机 保障内容 保险金额 费率报价 保费报价(万元) 1 机身及零备件一切险 AC312 机身 机载设备 随机装备 AC311 机身 机载设备 随机装备 2 第三者法定责任(含第三者法定责任险超额保险) AC312 AC311 3 乘客法定责任险(包括飞行员及机组人员) AC312 AC311 4 航空机身战争及相关风险保险 AC312 AC311 5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飞行员、机务人员及地面保障管理人员) 6 执照丧失险 7 财产一切险(仓储航材及其他财产) 8 机器损坏险(仓储航材及其他财产) 合 计 第三者法定责任险超额保险及随机装备的报价可以根据投标供应商的情况,分别折算在每架飞机的报价中或者增加单独的分项报价。投标供应商可根据各自的报价形式选择合并或者增加相关内容,但前提条件是必须不低于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所要求的所有保险保障。 8、问:招标文件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第五项:分项报价表”请问分项报价表中缺少机器损坏险报价模块,是否可以自行添加? 答:参见问题7。 9、问: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未列有服务方案一项,请问上传电子标时,服务方案电子标书的上传可有具体名目要求?是否可以上传至“十二 有关证明材料”这一项下? 答: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添加服务方案的相关内容,可以上传至“十二.有关证明材料”项下。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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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