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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巢湖校区)学生公寓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7FFCZ1740

原公告日期:2017年06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巢湖校区)学生公寓物业管理项目变更公告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巢湖校区)学生公寓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FFCZ1740)变更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人员配备中“派驻的项目经理201211日以来获得过行政机关或物业管理协会或高校后勤协会物业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个人荣誉的,市级的1次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1次得3分,本小项最高3分”,变更为“派驻的项目经理201211日以来获得过行政机关或物业管理协会或高校后勤协会或高校后勤协会物业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个人荣誉的,市级的1次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1次得3分,本小项最高3分”。

2、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企业荣誉中“(1)自20141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优秀企业(或优秀民营企业)”、文明单位等企业荣誉称号得5分,市级得2分;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或中国教育后勤协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评选的国家级物业行业荣誉称号的得5分;省级住建部门或省级物业管理协会或省级高校后勤协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评选的物业行业荣誉称号的得2分”,变更为“(1)自20141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优秀企业(或优秀民营企业)”、文明单位等企业荣誉称号得5分,市级得2分;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或中国教育后勤协会或中国教育后勤协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评选的国家级物业行业荣誉称号的得5分;省级住建部门或省级物业管理协会或省级高校后勤协会或省级高校后勤协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评选的物业行业荣誉称号的得2分”。

3、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企业荣誉中“(2)自20141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所管理的物业项目获得行政部门或物业管理协会或高校后勤协会物业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荣誉奖项的,国家级的有一例得3分,省级的有一例得2分,市级的有一例得1分”,变更为“(2)自20141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所管理的物业项目获得行政部门或物业管理协会或高校后勤协会或高校后勤协会物业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荣誉奖项的,国家级的有一例得3分,省级的有一例得2分,市级的有一例得1分”。

4、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企业荣誉中“(3)自20141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所在单位在职员工参加省教育厅或省高校后勤协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学生公寓管理服务相关比赛中获得荣誉的,得3分”,变更为“(3)自20141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所在单位在职员工参加省教育厅或省高校后勤协会或省高校后勤协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学生公寓管理服务相关比赛中获得荣誉的,得3分”。

5、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企业财务、纳税、信用及认证中“投标供应商获得国家标准委员会颁发的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称号或获得国家级政府部门颁发的“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称号的或中国教育后勤协会物业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国校园物业服务实体(企业)百强”称号的得2分”,变更为“投标供应商获得国家标准委员会颁发的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称号或获得国家级政府部门颁发的“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称号的或中国教育后勤协会颁发的“中国校园物业服务实体(企业)百强”称号的或中国教育后勤协会物业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国校园物业服务实体(企业)百强”称号的得2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616

三、附件

附件:变更公告-1740-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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