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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蜀山区五里墩街道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7FSCZ2477
原公告日期:2017年06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五里墩街道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管理 补充及延期公告 “蜀山区五里墩街道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FSCZ2477)补充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新增第六章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见附件; 二、原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17年6月20日17:00”,现延期到“2017年6月22日17:00”; 三、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13:30”,现延期到“2017年7月3日13:30”; 四、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5号开标室。 五、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9日 附件:《采购需求》 第六章 采购需求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开标后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一、基本情况 1、淝滨小区(含瓦匠郢、五里支巷城中村):东起合作化北路、西至五东居民组、北至顺河路、南至安徽省计算机厂;现有楼栋12栋、300户,人口约750人,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绿化面积5000平方米。 2、团安村小区:东至合作化北路、西接军休三所宿舍、北至淠河路、南至长江西路;现有楼栋24栋、1027户,人口约2900人,建筑面积75000平方米,绿化面积3000平方米,绿化纳入区统一管养。 3、医药公司宿舍:东接交行恢复楼、西接新华书店宿舍、北接105医院、南至长江西路;现有楼栋1栋、60户,人口约160人,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绿化面积200平方米,绿化纳入区统一管养。 4、交行恢复楼:东接105医院、西接医药公司宿舍、北接105医院、南至长江西路;现有楼栋1栋、44户,人口约120人,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绿化面积0平方米。 5、董大郢恢复楼:东接华邦繁华里小区、西至青阳北路、北接虹雨花园小区、南接电信小区宿舍;现有楼栋5栋、180户,人口约530人,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绿化面积300平方米,绿化纳入区统一管养。 6、青阳新村5号楼:东接华邦繁华里小区、西至青阳北路、北接虹雨花园小区、南接电信小区宿舍;现有楼栋1栋、36户,人口约90人,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绿化面积300平方米,绿化纳入区统一管养。 7、邮局宿舍:东接合作化北路、西接邮政公司五里墩分公司、北接105医院、南至长江西路;现有楼栋2栋、106户,人口约280人,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绿化面积0平方米。 8、中天公司:东至医药公司宿舍、西接中移公司、北接105医院、南至长江西路;现有楼幢1幢、30户,人口约93人,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绿化面积50平方米,绿化纳入区统一管养。 9、新华书店宿舍:东至医药公司宿舍、西接中移公司、北接105医院、南至长江西路;现有楼栋2栋、70户,人口约185人,建筑面积4700平方米,绿化面积150平方米,绿化纳入区统一管养。 10、市建三公司宿舍:东接华邦繁华里小区、西接青阳北路、北接董大郢恢复楼、南接电信小区宿舍;现有楼栋4栋、219户,人口约660人,建筑面积14600平方米,绿化面积0平方米。 11、日化厂宿舍:东起青阳路,西起跑马场路,南起长江西路,北起青阳新村,现有6栋楼,181户,人口约435人,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绿化面积2000平米,绿化纳入区统一管养。 12、东风小区宿舍:东起安徽省高院,西起松芝万象城,南起长江西路,北起廉泉小区。 现有7栋楼,264户,人口约656人,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绿化面积5000平米,绿化纳入区统一管养。 13、廉泉小区:东起合肥体校,南起松芝万象城,西起陈村路,北起啤酒厂,现有15栋楼,564户,人口约1466人,建筑面积4230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8000平米,绿化纳入区统一管养。 14、蜀小恢复楼小区:东起跑马场路,西起安徽省高院,南起安徽省高院,北起合肥市体育中学,现有5栋楼, 186户,人口约424人,建筑面积13888平米,绿化面积约1000平米,绿化纳入区统一管养。 15、利民药厂:位于史河路路南,东至合作路,南至西苑中学,西至农大林场林,北至史河路。现有1幢,总户数24,人口约90人,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绿化面积500平方米,绿化纳入区统一管养。 16、史河路医药公司宿舍 :东至高河花园,南至38所,西至天星医药公司,北至史河路;现有5幢,总户数156,人口约563人,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绿化面积600平方米,绿化纳入区统一管养。 17、建材局宿舍:东至合作化路,南至淠河路,西至市委学校宿舍,北至五里商厦。现有2幢,总户数56,人口约160人,建筑面积6700平方米,绿化无。 18、万森医药宿舍:位于合作化路,东至合作化路,南到38所国防通道,西至38所,北至农大林场 ;有2幢,总户数64户,人口约170人,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绿化无。 19、38所恢复楼:位于淠河路北,东至38所,南至淠河路,西至锦苑,北至38所。现有5幢,总户数116,人口约563人,建筑面积7776平方米,绿化无。 20、八建公司宿舍:位于合作化路。东至合作化路,南至建材局宿舍,西至省一建,北至五里商厦。现有4幢,总户数74,人口约190人,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绿化无。 21、农贸市场:清溪路社区淝滨农贸市场位于淝滨小区合作化路入口处,市场总建筑面积1300㎡,颐和阳光100菜市场位于青阳路与淠河路交叉口颐和阳光大厦二楼,现实际经营面积1900平方米,凤凰城菜市场位于五里墩街道陈村路社区金牛路东侧,总建筑面积1120平方米。 22、五里墩街道办事处,位于史河路18号,总建筑面积约4200平方米。 以上小区、农贸市场、街道办公大楼所列户数、人口数、建筑面积均为大约数字,以实际服务的物业现状为准。 二、具体要求 (一)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及标准 1、日常管理与服务:投标供应商中标进场后,需公示企业相关信息,制定小区管理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基本要求: (1)在管理处悬挂或张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室内有禁烟标志;公示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 (2)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服务电话,每日提供不低于8小时业务接待,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有高效的投诉、处理回访机制,及时处理各种临时或突发事件; (3)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举止文明,受理接待热情、认真、负责; (4)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计划,建立基础的日常管理档案资料; (5)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公共秩序、公共卫生等)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 2、保洁服务:投标供应商中标进场后,需要保障小区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公共区域清洁工作,农贸市场清扫保洁、办公大楼清扫保洁。基本要求: (1)每日清扫2次小区道路、公共区域,绿地内每天捡垃圾一次,并保持路面、绿地清洁;明沟每半月清扫一次; (2)楼道每周清扫2次,无垃圾堆积、无乱物现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周擦摸一次; (3)每日清运1次生活垃圾,并清运到指定的垃圾收集场所,不得随意变更垃圾收集场所,确需变更垃圾收集场所的,必须向五里墩街道市容科申请备案。不得乱堆乱倒;生活垃圾量大时须视情况增加清运次数; (4)保持物业管理区域内无乱画、乱张贴等牛皮癣,并随时保持大门、走道整洁、畅通; (5)宣传栏展示市民公约、养犬条例,保持表面无污迹、破损,干净整洁,按照社区工作要求及时更新。 (6)小区公共部位、公共场所的指示牌、路灯、单元门等公共设施每月至少清洁2次,保持基本清洁; (7)本项目范围内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在小区业主施工完毕后一个星期内清运完毕,建筑垃圾堆放须固定场所,装袋封口。 (8)管理区域内除法定燃放烟花炮竹节点以外,不得燃放烟花炮竹,发现燃放行为必须及时制止,法定燃放节点内的必须严格定时、定点燃放。 3、保修服务:投标供应商中标进场后,需对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基本要求: (1)对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提供维修服务,一般维修项目不超过3天,急修项目2小时到现场,当天解决。 (2)定期疏通雨水、污水等管道,确保畅通,无管道堵塞、冒溢现象。 (3)定期巡视和检查道路、围墙、窨井、路灯、水泵等公共设施设备,确保各类设施设备无损坏,能正常使用。 (4)每年对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根据普查结果督促业主修理或制定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5)每年汛期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降雨后及时排除积水。 4、管理区域内广告宣传:管理区域内的公益性广告不得低于广告位总额的50%;剩余广告位由五里墩街道办事处另行对外招标,广告收益的30%归物业服务企业,70%缴纳至街道与物业公司共管账户,用于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 5、管理区域内违规行为整治:五里墩街道团安村等20个小区属于老旧小区,在中标单位进驻前期,中标单位配合招标人对小区内违法建筑、破墙开门开窗、毁绿种菜、占道经营等现象开展清理与整治,之后现状移交给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移交现状维护管理,不得新增一处违法建筑、破墙开门开窗等现象。 6、管理区域内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要求: (1)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2)管理人员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行为规范,用语文明,服务主动热情; 7、法律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事项及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下达的其他事项。 (二)管理要求 1、投标供应商中标后要随时配合街道的文明创建、卫生创建、安全生产、打击传销等检查工作,能做到全程服务。 2、投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如遇市、区城市管理检查及采购人工作需要,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对小区及农贸市场进行突击清扫,配合所属社区做好迎接检查工作,且采购人有权在物业服务范围内调配保洁人员。 3、投标供应商中标后,中标人需向采购方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如遇投标人因自身问题对约定的服务标准不能完成,采购人有权另请第三方进行临时作业,产生一切费用,均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以后,投标人须在一个月内补齐履约保证金,如未按时补齐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在正常履行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将一次性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期,管理区域内如因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服务中造成群众群体性上访等严重问题的,街道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造成恶劣后果并不能及时消除影响的,街道有权解除合同。其中至区级政府、部门上访的,上访一次扣除保证金的20%;至市级政府、部门上访的,上访一次扣除保证金的40%;至省级政府、部门上访的,上访一次扣除保证金的80%,履约保证金扣除以后,投标供应商须在一个月内补齐履约保证金,如未按时补齐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在合同期,管理区域内被市级新闻媒体、市级文明创建等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除保证金20%,连续二次以上被通报批评,扣除保证金60%;被省级新闻媒体、省级文明创建等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除保证金30%,连续二次以上被通报批评,扣除保证金80%,履约保证金扣除以后,投标人须在一个月内补齐履约保证金,如未按时补齐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街道有权对入驻物业公司的工作提出建议。 7、投标供应商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人员配备和管理要求 按照专业分工原则配置人员:人员总数应不少于38人,上述人员各投标企业为保证服务质量,必须满额配备人员,保洁人员必须保证8小时工作时间在岗工作。 人员配置标准 序号 岗位 人数 1 项目经理兼财务 1 2 保洁员 36 3 维修人员 1 合 计 38 四、投标报价及其他 (一)政策性费用测算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月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 38 1520 12 693120 B 社会保险 38 824.12 12 375798.72 C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24259.2 小计(A+B+C) 1093177.92 D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A+B+C)*0.0672 73461.55622 总计(A+B+C+D)(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166639.48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月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 38 1520 12 693120 B 社会保险 38 824.12 12 375798.72 C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24259.2 小计(A+B+C) 1093177.92 D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3.36%=(A+B+C)*0.0336 36730.77811 总计(A+B+C+D)(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129908.70 注:1)人员工资不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人/月)。 2) 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2849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5元/每人/每月)。 社会保险(五险)费用(缴费费率:28.4%)组成为:养老保险19%、工伤保险0.4%、失业保险1%、生育保险1%、医疗保险7%。 3)一般纳税人税金6.72%组成为:6%增值税、6%*7%城建税、6%*3%教育附加、6%*2%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6%*万分之6(物业不计);小规模纳税人税金3.36%组成为:3%增值税、3%*7%城建税、3%*3%教育附加、3%*2%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3%*万分之6(物业不计);如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4)请投标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投标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5)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相关项,作为可竞争费用,可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报价。 (二)报价 1、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劳动保险费、(工资、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管理费、施工费、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设施设备维护费(对讲机、警棍等)、燃油费、清洁费、绿化养护费、工具费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人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及投标人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 2、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合肥市市区现行最低标准,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中标人每月应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所有人员的工资发放表,员工发放工资标准低于合肥市现行最低标准的或发放人数少于额定人数的,采购人按差额从物业服务费用中相应予以扣除,如提供员工工资表存在弄虚作假的或连接两个月发放人数少于额定人数的,扣罚一个月物业服务费并直接解除合同。 3、物业服务上岗人数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每月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所有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花名册(以市社保局打印文件为准),如人数少于或投标人拒绝为本项目服务人员购买社会保险费用等违反本招标文件要求,则由采购人按缺额人数从物业服务费中相应予以扣除,如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花名册存在弄虚作假的,扣罚一个月物业服务费并直接解除合同。 4、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费用。 5、物业服务期内因省、市政府出台文件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的,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调整,该风险投标人投标时须综合考虑并承担,以后招标人不再给予。 6、物业服务期内因省、市、区、街对老旧小区政策、管理模式有重大调整的,投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上级部门。 附件1: 物业管理工作考评实施细则 一、考评组织机构 1、成立老旧小区考核组,组长由社区指定副职以上人员担任。副组长两名,由街道物管办指定一名,由涉及科室再抽调一名作为副组长。成员由考核成员库中随机抽取。 2、建立考核成员库,由街道物管办牵头成立老旧小区考核成员库,其成员由老旧小区业委会成员、楼幢长、热心公益的居民、辖区内物业管理处负责人组成。每月考核将从库中随机抽取4人,做为考核组成员,进行公示后参与考核。 二、考评规则 1、对中标单位考评分值设置百分制,按月进行考评打分。考核组对合同内的所有小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分数100分。考核中每项处罚须留有影像资料、文件资料、书报等,能够证明考评对象存在问题的资料;并需由小区的物业办主任签章确认。 2、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每月考核分数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59分以下(含59分)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相挂钩,考核优秀的按照100% 拨付资金,考核良好的按照90%拨付资金,考核合格的按照80%拨付资金,考核不合格的暂停拨付资金,在物业企业整改合格后于下月按照相应的考核标准拨付,若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合格的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拨付资金,若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物业管理费用资金,中标人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自行承担。 附件2: 中标单位管理工作考评打分表 序号 考核标准 分数 扣分 得分 1 在管理处悬挂或张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室内有禁烟标志。公示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每缺少一项扣0.1分。 5 2 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举止文明,受理接待热情、认真、负责,发现一次不规范扣0.2分。 5 3 每日清扫2次小区道路、公共区域,绿地内每天捡垃圾一次,并保持路面、绿地清洁;明沟每半月清扫一次,一处不合格处扣1分。 20 4 楼道每周清扫2次,无垃圾堆积、无乱物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1分 10 5 每日清运1次生活垃圾,并清运到指定的垃圾收集场所,不得乱堆乱倒、不得有垃圾落地现象,垃圾桶破损须及时更换。每发现一处扣0.2分。 10 6 管理区域内没有乱画、乱张贴等牛皮癣,楼道乱堆放。每发现一处扣0.1分。 10 7 宣传栏展示市民公约、养犬条例,保持表面无污迹、破损,干净整洁,及时更新。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10 8 小区公共部位、公共场所的指示牌、路灯、单元门等公共设施每月至少清洁2次,保持基本清洁,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1分。 10 9 管理区域内建筑垃圾应在小区业主施工完毕后一个星期内清运完毕,建筑垃圾堆放须固定场所,装袋封口,发现一处未及时清运扣1分。 10 10 绿化带内不得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材料及其他杂物。每发现一处扣0.5分。 10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