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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蜀山区2017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服务外包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7FSCZ1543
原公告日期:2017年06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2017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服务外包定点单位项目 答疑及延期 公告 “蜀山区2017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服务外包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17FSCZ1543) 答疑及延期 公告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表”中:资信分“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评分项是否可以删除? 答:不可以,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要求,推进和规范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标办法中“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评分内容是根据供应商在履约服务期内为本项目使用的检测仪器、试剂或耗材等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数量进行评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表”中:资信分“其他活动”评分标准原要求“投标供应商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 现变更为:“投标供应商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者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证(CAL)的,得2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表”中:技术分“人员情况”评分标准中要求“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且学位为博士的得1分;项目负责人为市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的得1分;项目负责人具备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请问上述要求是否可以修改或删除? 答:不可以,作为本次中标的食品检测机构,各方面均需达到较高水平; 4、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9:30”,现延期到“2017年7月18日10:30”; 5、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5号开标室; 6、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