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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沥液处理站托管运营
原项目编号:2017FCFZ0313
原公告日期:2017年07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沥液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答疑变更 项目编号: 2017FCFZ0313 一、答疑 各投标人: 问1:技术标正本封面格式有投标单位名称,是否可以理解为正本为明标,副本为暗标? 答: 不能。暗标也分正副本,一正五副。 问2:技术标正、副本正文格式是否可以不一致? 答: 技术标正、副本格式应一致。 问3:技术标正本内正文部分是否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4:纸质版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正、副本以及技术商务标,是否所有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起密封?还是技术标正、副本一起密封,技术商务标纸质版单独密封?或是其他密封组合方式,请明确后答复。 答: 纸质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正、副本以及技术商务标均应分别密封。 问5:招标文件P9中第22条投标文件密封袋标识“封套上应写明:“长丰县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沥液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投标文件,在2017年7月26日9:00前不得开启”字样。”,P23中第20.2条“…纸质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及包别。”,招标文件中以上两处对密封封套要求不一致,请明确后答复。 答:在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及包别。在2017年7月26日9:00前不得开启是封口封条。 问6:招标文件P64中要求技术标正本内容为“实施方案”,P66中要求暗标内容为“服务方案”,以上两处对技术标正本、副本内容不一致,请确认技术标正本、副本内容是否一致? 答: 暗标正、副本内容须一致。 问7:能否提供本项目实际运行情况说明,包括主要设备清单、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工艺设计图纸。 答:可自行勘查现场。 二、变更 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4页,项目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由2017年7月21日9:00统一变更为“2017年7月26日9:00”。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551-62720129,传真:0551-66396137。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7月14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变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