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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戏曲进校园普及读本》委托编辑、印刷、发行
原项目编号:2017FFCZ2785
原公告日期:2017年07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戏曲进校园普及读本》委托编辑、印刷、发行答疑公告 “《戏曲进校园普及读本》委托编辑、印刷、发行”项目(项目编号:2017FFCZ2785)答疑公告如下: 问:原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的评分标准中供应商荣誉一项为:“2012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中宣部或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下列奖项之一的,每具有一个得3分,满分10分:(1)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2)中国出版政府奖(3)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经我公司调研,“五个一工程”奖从第十届(即从2012年)开始,对参评图书评选范围调整为只面向文艺类图书,且以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为主,不接受其他类图书的参评。请问本条评分标准可否调整? 答: 上述评分标准调整如下:
供应商荣誉 供应商具有中宣部或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下列奖项之一的,每具有一个得3分,满分10分: (1)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2)中国出版政府奖 (3)中华优秀出版物奖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不得分。 0-10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28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072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