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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FCFZ0328
原公告日期:2017年07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采购项目答疑 (项目编号:2017FCFZ0328) 各投标人: 问1:技术分“企业荣誉”:2014年度以来,获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的,县级的,每提供1个得4分;市级的,每提供1个得5分;省级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6分。满分12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诚信企业”与本次招标项目主体无明显关联且在中标供应商条款中有所体现,建议删除。 答:我局认为符合招标要求,不做修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2:技术分“项目获奖”:2014年度以来,每提供1例投标人所承接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或地籍调查项目或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项目,获得县级荣誉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3分;获得市级荣誉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4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5分;满分8分。此类奖项只有少数个别企业获得且分值过高,具有倾向性,建议删除。建议增加“技术方案”,满分20分。针对方案的合理性、有效性、可行性,并从建设思路、工作内容、系统衔接、质量保障等方面酌情打分。 答:我局认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分标准符合招标要求,不做修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联系人:周 工 联系电话:0551-66396135 传真:0551-66396137 长丰县国土资源局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8月3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