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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环卫保洁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BCZ2150
原公告日期:2017年07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澄清 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7FBCZ2150)
澄清 公告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表”中:资信分“业绩”评分标准要求的业绩均为在管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第2条评分标准要求现变更为:“2、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在管单个合同年金额在1000万元(含)/年以上道路清扫保洁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没有不得分。”; 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9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