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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蓬莱路(丹霞路-紫云路)等6条道路改造工程跟踪审计
原项目编号:2017FJCZ3225
原公告日期:2017年08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经开区蓬莱路(丹霞路-紫云路)等6条道路改造工程跟踪审计答疑及补充公告 “合肥经开区蓬莱路(丹霞路-紫云路)等6条道路改造工程跟踪审计”项目(项目编号:2017FJCZ3225)答疑及补充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造价协会(学会)颁发的优秀单位或先进单位称号的:(1)省级及以上的,得 4 分,最多得 8
分;(2)市级的,得 2 分。 请问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化工工程委员会颁发的奖项或荣誉是否可以得分? 答:可以,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及其下设1个专业委员会和18个工作委员会颁发的优秀单位或先进单位称号均可得分。 2、项目组其它成员具有工程跟踪审计业绩的,加 3 分。请问是否只需要提供一个业绩? 答:是的。 3、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及项目组其它成员业绩是否能重复记分? 答:如某一业绩合同同时满足投标供应商业绩、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它成员业绩的要求,可分别在详审指标“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组其他成员”中得分。 4、招标文件37页的企业业绩的类型是市政道路,使用高速公路,省道的业绩能否得分,未完成的是否能得分? 答:不得分,市政道路是指城市道路中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且已服务完毕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无法体现完成情况等内容,须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5、请问本项目服务期限开始至截止时间? 答:合同签订后至全部工程结算最终审计办理完成止。 二、补充公告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增加: 备注三 中标供应商须按照本地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履约。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