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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北城地区绿化提升“511”及县城绿化提升ppp咨询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CFN0355
原公告日期:2017年08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北城地区绿化提升“511”及县城绿化提升ppp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变更及答疑(项目编号:2017FCFN0355) 各供应商: 一、磋商文件变更 磋商文件第26页技术分的综合评审指标表第1项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指标 指标描述 分值范围 供应商业绩 1、2014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每承接过一个PPP项目咨询服务业绩(咨询服务合同中至少含PPP咨询服务流程中的物有所值、财政承受能力评价、实施方案三项核心工作)的,得 2分,本项满分20分。 2、2014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承接过PPP财政部示范项目的前期咨询服务工作的,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 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及政府网站上的中选公示(或中选通知书或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网站PPP咨询机构库服务业绩截图)扫描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属于财政部示范项目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0-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二、磋商文件答疑 1、磋商文件第26页供应商业绩中“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及政府网站上的中选公示(或中选通知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 请问:提供合同及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网站PPP咨询机构库服务业绩截图是否也可以? 答:可以。 本文件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磋商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51-66396135 传真:0551-66396137 长丰县林业局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8月17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