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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2016年度重点企业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遴选
原项目编号:2017FFCZ3358
原公告日期:2017年08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2016年度重点企业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遴选答疑公告 “合肥市2016年度重点企业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遴选”项目(项目编号:2017FFCZ3358)答疑公告如下: 1、磋商文件综合评审指标“企业实力”项中“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下列业绩,且数量在40个及以上得8分:(1)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2)自愿减排项目(CCER)审定与核证;(3)企业碳排放核查等领域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是否须要涵盖上述3个类别才能得分? 答:至少涵盖上述2个类别方可得分。 2、磋商文件综合评审指标“项目负责人”项中“具有所投包别行业审核业绩”,是否包含“所投包别行业核查业绩”。 答:是的。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三、附件
附件:项目编号:2017FFCZ3358合肥市2016年度重点企业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遴选(竞争性磋商)答疑8.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