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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滨湖新区2017-2019年市政设施日常管养泵站管养
原项目编号:2017FBCZ2654
原公告日期:2017年08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滨湖新区2017-2019年市政设施日常管养泵站管养答疑公告 “滨湖新区2017-2019年市政设施日常管养泵站管养”项目(项目编号:2017FBCZ2654)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无不良信用记录”应如何证明? 答: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9条相关规定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的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吿。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人员配备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社保证明? 答:本项目要求的人员配备的相关证明材料,除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分依据外,其余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由采购人在进场前核查。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审细则的“人员配备”中“运维人员”的评审标准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审细则的“投标供应商资质”的评审标准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报价要求”的税金12.38%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人员、设备、资质、业绩等均须为投标供应商的,母、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用。 7、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1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