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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FCFN0362
原公告日期:2017年08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答疑及变更 (项目编号:2017FCFN0362) 各投标人: 一、答疑 问1、本磋商文件P29页“技术标明标评审内容”项目业绩中各项业绩能否重复计分? 答:各项业绩不重复计分。 问2:本磋商文件P29页中“技术标明标评审内容”项目业绩中评审依据要求“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及政府网站上的中选公示(或中选通知书)复印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已提供合同的业绩是否还需要提供中选公示(或中选通知书)? 答:“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及政府网站上的中选公示(或中选通知书)复印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变更为“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 问3:因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前期咨询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供应商资格及评审内容中都未涉及“工程咨询资质”,建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加相应工程咨询资质? 答:技术标明标中的综合实力 综合实力 1、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甲级资质的,得2分。 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每证得2分,满分6分。 注:1、2项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 3、2014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获得国家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的,得10分;获得省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的,得8分;获得市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的,得6分,县(区)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的,得4分。本项按最高级别荣誉计分,不累计得分,满分10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若政府部门明确同意的协会等组织开展的评比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证书,予以认可。政府部门同意的意见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 0-18分 现修改为: 综合实力 1、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甲级资质的,得2分。 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每证得2分,满分6分。 注:1、2项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 3、2014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获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的,得2分。满分2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若政府部门明确同意的协会等组织开展的评比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证书,予以认可。政府部门同意的意见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 4、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专业含建筑)的,得8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 0-18分 其他内容不变。 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51-66396135 传真:0551-66396137 长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8月25日
二、变更:
1、磋商文件第4页“磋商时间:2017年8月28日14:30”变更为“磋商时间:2017年8月30日14:30”
2、磋商文件第4页“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8日14:30”变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30日14:30”
三、附件